关于选聘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学生函〔2020〕74号
日期:2020-12-13 13:03:21  发布人: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浏览量:244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学生函〔202074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关于选聘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精神,学校于即日起选聘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在读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含本、专科学生)

二、选聘数量

20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214

四、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领导。

(二)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

(三)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同学中具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五、宣传形式及重点

(一)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和社会实践,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

(二)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业余时间,回到家乡的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三)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在新生入学办理绿色通道时、担任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员等。

(四)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将其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选聘活动中来,让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国家、学校及学院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二)本次选聘工作可通过二级学院推荐或个人自荐,二级学院需按照选聘条件推荐2-3名学生参与选聘,学院推荐和个人自荐均通过钉钉番茄表单参与报名。

(三)各二级学院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培训及后期宣传工作的开展,宣传成效将纳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评。

联系人:张倩    联系电话:42464019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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