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关于同意皮金月等6名同学保留学籍的决定
日期:2020-12-11 11:53:57  发布人: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浏览量:238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文件

 

 

 

 

重人科〔2020179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于同意皮金月等6名同学保留学籍的决定

 

皮金月,女,系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学号:2018101739。该生因应征入伍,现申请保留学籍。

袁一文,男,系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学号:2017103053。该生因应征入伍,现申请保留学籍。

刘艺,女,系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学号:2017117050。该生因应征入伍,现申请保留学籍。

熊峰,男,系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学号:2019117167。该生因应征入伍,现申请保留学籍。

李冰,男,系艺术学院音乐学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学号:2018123068。该生因应征入伍,现申请保留学籍。

张杰,男,系体育学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学号:2019153093。该生因应征入伍,现申请保留学籍。

根据《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重人科〔2017181号)第八章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同意皮金月、袁一文、刘艺、熊峰、李冰、张杰同学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二年,复学后入相应专业年级本科学习。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201210

 

 

主送: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与就业处,财务处,综合档案室。

抄送:皮金月、袁一文、刘艺、熊峰、李冰、张杰同学。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12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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