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关于印发《2020年少数民族预科直升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20年少数民族预科直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20年5月18日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20年少数民族预科直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办法(试行)》(教民〔2005〕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直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2020年少数民族预科直升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学校成立2020年预科直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跃光
副组长:程荣尧 孙 敏
成 员:黄一鸥 双海军 吴 静 俞 恒 邓旭升
赵 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少数民族预科部,办公室主任由邓旭升同志兼任。
二、预科学生直升条件
学校少数民族预科2019级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预科直升分数线方能直升学校相应专业学习。
按照相关规定,对未达到预科直升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其退回生源地。
三、预科直升招生计划及学生志愿填报
预科直升招生计划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下达,列入学校当年的招生总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处安排。预科直升专业志愿为顺序志愿,志愿数设置为三个,服从调剂选项一个。学生在专业志愿填报时根据文理科类别,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填报。填报完毕后学生签字确认,对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负责。少数民族预科部要认真组织,逐一落实,不得出现错报、漏报,6月2日前向招生工作处报送预科直升专业志愿库。
四、预科直升考试及综合成绩评定原则
考试时间:2020年6月6日-7日。
预科直升考试是预科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具体的预科直升考试工作方案,认真安排考试各环节的工作。综合成绩作为预科学生直升和录取专业的重要依据,综合成绩评定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要求按《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直升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人科〔2016〕142号)和《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直升综合成绩评定细则》(重人科〔2016〕143号)文件执行。
五、预科直升分数线划定
预科直升录取以学生综合成绩为依据,由学校预科直升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六、预科直升学生升科专业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部在完成阅卷、成绩登录、复核工作后,6月22日前向招生工作处报送预科直升综合成绩库,由招生工作处进行升科专业录取。预科直升学生升科专业录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专业志愿及综合成绩,首先按学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此类推。若仍未被录取,本人服从志愿调剂的,由学校统一安排升科专业。录取结果经学校预科直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校招生工作处网页和少数民族预科部网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寄发预科直升学生录取通知书。
七、预科直升学生学籍注册
预科直升录取的学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学校教务处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统一安排注册后方取得有效学籍。
八、加强工作监督
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牢固树立依法依规、廉洁自律的意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职责和任务,做到责任到人,确保预科直升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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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