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辅导员非领导职务晋升评审细则
一、基本分:满足各职级基本申报条件得基本分75分
二、工作业绩量化分值项:量化分值项目为个人荣誉(7分)、个人比赛(6分)、学生获奖(6分)、科研成果(6分)。
(一)个人荣誉量化指标
级别 |
荣誉名称 |
颁奖单位 |
得分 |
国家级 |
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 |
教育部 |
7 |
全国优秀辅导员 |
6 |
||
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
团中央 |
6 |
|
省市级 |
辅导员年度人物 |
市教委 |
5 |
优秀辅导员 |
4 |
||
入选择优资助计划 |
4 |
||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
4 |
||
优秀共青团干部 |
市委组织部、市人 社局、团市委 |
4 |
|
校级 |
优秀辅导员 |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
3 |
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 |
2 |
||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民族教育工作者、优秀参训教师、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先进社团工作者等 |
1 |
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同一项目取最高分,非同一项目可累计加分,加分累积不超过7分。
(二)个人比赛量化指标
级别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得分 |
|
国家级 |
全国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
一等奖 |
教育部 |
6 |
二等奖 |
5 |
|||
三等奖 |
4 |
|||
省市级 |
重庆市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
一等奖 |
市教委 |
5 |
二等奖 |
4 |
|||
三等奖 |
3 |
|||
优秀奖 |
2 |
|||
校级 |
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
一等奖 |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
3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 |
1 |
同一比赛多次得分者,取最高分。非同一比赛可累计加分,加分累积不超过6分。
(三)学生获奖量化指标
级别 |
项目 |
颁奖单位 |
得分 |
国家级 |
全国先进班集体 |
教育部 |
6 |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
团中央 |
6 |
|
省市级 |
市优秀班级标兵 |
市教委 |
4 |
市优秀班级 |
3 |
||
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
团市委 |
4 |
|
文明寝室标兵 |
市教委 |
3 |
|
文明寝室 |
2 |
||
国家级 |
指导学生获奖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
2 |
省市级 |
指导学生获奖 |
1 |
以上均指省市级以上奖项,指导学生团体及学生个人获奖需提供明确了指导教师的材料,同一类项目多次得分者,取最高分,非同一项目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四)科研成果量化指标
项目 |
作者排名 |
得分 |
核心刊物发表论文 |
第一作者,第一单位 |
6 |
市级课题 |
主持人,第一单位 |
5 |
校级课题 |
主持人 |
3 |
参编教材 |
主编 |
2 |
副主编 |
1 |
核心、课题需结题,参编教材为已出版教材。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三、扣分情形:
类别 |
具体项目 |
扣分标准 |
违规违纪 |
就业工作中违反“三严禁,四不准”要求 |
6分/人次 |
资助工作中违反工作正当程序,违规进行资助 |
6分/人次 |
|
工作滞后 |
不按工作要求进行校外住宿学生的走访工作 |
2分/人次 |
不按工作要求更新并报送心理关爱学生信息 |
||
其他不按照要求落实的情形 |
||
工作效果差 |
年终就业率低于全校平均水平 |
2分/人次 |
学年末存在学生恶意欠费情形 |
||
其他落实效果较差情形 |
其中违规违纪最高累计扣分不超过12分,其他项目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取消晋升资格。
四、其他说明:
1.所有荣誉、比赛及科研成果需与工作性质、内容相关,所有评分项目以上报材料为准;
2.未列入项目参照相应类别、级别进行加分;
3.所有业绩及成果若存在伪造、抄袭等情形,取消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