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充分发挥专任教师在大学生学业发展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全面促进学生个性化成长、成才,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社区学业导师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学院在岗专任教师。
二、聘任条件
(一)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关爱学生。
(二)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在教学经验、科研能力和学科竞赛等方面潜心研究,具有较强的专业指导能力。
(三)熟悉被指导学生所在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了解专业的社会需求。
三、工作职责
(一)做好学生的专业教育。就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以及就业去向等内容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介绍专业特点和教学要求,帮助学生了解本专业的知识结构体系、专业发展前景和动态,指导学生阅读专业书籍,解答学生对专业的疑问,培养学生增强专业学习兴趣与专业自信心。
(二)指导学生制定并督促实施学业规划。根据学生学习基础、学科偏好、个性特征以及在不同学习阶段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目标、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指导学生逐步实施学业规划。
(三)指导学生专业学习。指导学生选课、合理安排学习进程,帮助学生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较完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结构体系;针对重修、留级、延期毕业等给予指导。
(四)关心和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帮助学习出现问题的学生寻找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对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给予帮助和有针对性的个别指导,制定有针对性的课程修读计划,落实学业帮扶措施;及时向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反馈信息、建言献策。
(五)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引导学生参与科研立项、创新训练等活动,鼓励学业导师将自己主持或参与的课题介绍给学生,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参与学业导师的课题研究。
四、管理考核
(一)学业导师一经聘任,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随意更换或单方面终止。对不负责任和不能履行学业导师职责的教师,由学院负责及时撤换或处理。
(二)学业导师的考核工作在每学期期末进行,由学院统一组织,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以学业导师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为主要依据,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评定。
(三)学业导师采取集体指导与分散指导、定期指导与不定期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指导工作。定期集中指导每月1次;分散指导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每学期开学向学院提交工作计划,每学期期末提交工作总结。
(四)学院按照期末学业导师考核评定结果,以每学期16个课时标准为基数计算教师其他工作量。学院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学业导师,在绩效考核、评优推荐等工作中优先考虑。
五、选聘程序
(一)个人自愿申请报名,于2024年6月18日前填写《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业导师选聘申请表》。
(二)各系部于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并将拟推荐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附件: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区学业导师选聘申请表》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区学业导师选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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