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07 17:48:33  发布人: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浏览量:923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庆警备区动员局文件《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6号)精神和学校《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重人科2019203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2024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1.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2.符合《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

3.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专项助学金,不再重复申请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一等为每人每年4500元,二等为每人每年3300元,三等为每人每年25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申请资格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无申请国家助学金资格:

1. 因休学、退学等原因未在学校学习生活的;

2. 购买并使用高档娱乐电器或通讯工具、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小车等奢侈品的,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学校其他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的;

3. 未经学校审批私自在学生宿舍以外租房的;

4. 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职业就业、人口变动等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5. 家庭成员为财政供养人员且未出现特殊致困情况的;

6. 拒绝配合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的;

7. 其他不应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

、评审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在奥蓝学工系统中提交申请;

2.班级在辅导员指导下对学生个人申请进行班级民主评议,确定初步推荐名单;

3.经二级学院党政领导集体研究,等额确定符合资助条件的推荐学生名单,3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推荐名单备案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评审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的领导,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本通知要求,坚持条件,严格程序,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和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是评审国家助学金工作的责任人,对评审工作及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在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班级民主评议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对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要给予重点关注。

、报送材料的时间和要求

1. 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务必于1016日前完成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完成系统审核,并报送相关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 报送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指导学生规范填写申请材料,并对学生填写的材料认真审核;

(2) 各二级学院将学生《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套打系统中申请表)按照《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的顺序整理。

工作中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反馈。

联系人:王老师、但老师联系电话:42464019

 

附件:1.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推荐名单

备案表

2.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23-2024年度国家助学金名

额分配表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处    

2023107日        

 

 

 

附件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推荐名单备案表

评定项目

 

 

推荐名单可附页

 

 

 

公示结果

 

            

二级学院

党政领导

集体研究

意见

院长签字:

 

 

 

书记签字:                党总支公章

                            

       


附件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

名额分配表

学院

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一等

二等

三等

合计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176

520

258

954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155

459

246

860

艺术学院

135

225

151

511

政治与法律学院

113

300

180

593

外国语学院

90

185

148

423

学前教育学院

82

180

136

398

工商学院

119

315

171

605

计算机工程学院

112

289

170

571

建筑与设计学院

111

294

169

574

管理学院

77

179

146

402

护理学院(本科)

31

68

52

151

体育学院

31

86

30

147

创新创业学院

8

15

10

33

护理学院(专科)

31

65

41

137

合计

1271

3180

1908

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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