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关于开展先进集体创建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09-05 17:30:08  发布人: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浏览量:168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创先争优评选办法(修订)》有关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先进集体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创建周期

2023年9月-2024年6月。

(二)创建计划

先进班集体按照大一至大三班级总数的30%进行先进集体创建。

文明寝室共培育创建100个,其中环境优美型寝室15-25个、求真学问型寝室15-25个、党员示范型寝室15-25个、知行合一型寝室15-25个、科研创新型寝室15-25个、退伍军人寝室若干。每个寝室应从以上类型中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文明寝室创建成功后,次年同一类型文明寝室不得重复申报。其中退伍军人寝室不占计划数,寝室申报文明寝室任一类型创建成功后,寝室成员中如有退伍军人,则增授退伍军人寝室荣誉称号。学院对成功立项的文明寝室给予挂牌表彰。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对象

学院大一至大三年级行政班及寝室。

  (二)先进班集体创建条件

见附件1。

  (三)文明寝室创建条件

见附件2。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立项(2023年9月)

各班级应专题研究先进集体创建申报工作,确定班级和寝室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各级单位对照《先进班集体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指南》《文明寝室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对班级或寝室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制定班级或寝室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类别填写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先进集体创建立项申报表(见附件3番茄表单)。相关材料报送前须经辅导员老师审核把关。

各班级应于2023年9月20日下午5点前完成线上申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将按照“标准引领、小组评议、实地考察、组织统筹”的原则,对材料进行初审,组建专项工作组进行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结合实地考察、随机抽查等情况,按程序进行公示,确定正式立项名单。

(二)创建达标(2023年9月—2024年5月)

入选的班级和寝室要按照各自任务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先进班集体,要以班风、学风建设为基础,着重围绕增强班级凝聚力,完善班级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建设;创建文明寝室,要以文化环境建设和文明素养提升为基础,根据申报的文明寝室类型,着重围绕特色活动开展等方面进行建设。

(三)评估考核(2024年6月)

学院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考核。各建设单位应于2024年5月底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学院组织专项工作组在审查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的基础上,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2024年6月,公布评定结果,评定达标的,授予“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文明寝室”等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参评2024年学校创先争优进行班集体和文明寝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辅导员应指导各班级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班级或寝室创建目标与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班集体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学生的作用。先进集体创建工作与成效将纳入集体与个人相关评优工作中。

(二)积极准备,按时报送材料。先进集体创建报名将于2023年9月20日截止报名。

(三)主动跟进,落地落实落细。2023年先进集体创建活动初定于2023年12月进行中期检查,2024年5月进行评估考核,请各班级明确进度安排,抓好工作落实。

  

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2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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