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本科教育工作大会精神,加强教学关键环节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促进教研成果的应用与推广,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此次申报采取专项申报和自由申报相结合的原则,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请参照附件1。
(二)请各单位按照《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重人科〔2019〕27号)相关要求组织申报。鼓励向中青年教师倾斜,鼓励学生参与教师项目研究,鼓励各学科专业、教研室等联合申报,鼓励申报专项项目,鼓励学院先行培育院级项目、开展立项。学院审核后先行立项的项目,需以学院正式文件报送教务处参加校级评审遴选。
(三)截至2022年6月20日前,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已获得各级各类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每项教改项目限主持人一人,主持人不可同时主持多个教改项目,每人最多参与同一批次两个教改项目;重点项目成员数量限10人(含主持人),其余项目成员数量限7人(含主持人)。
二、立项类别
本次立项建设项目共分为三类:重点教改项目、专项教改项目、一般教改项目。
各学院需将本学院所有申报项目汇总筛选、推荐并排序,学院只负责申报专项项目和一般项目,原则上专项项目排位必须在前。重点项目将由学校在学院申报的专项项目范围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暨学院没有申报专项项目视为放弃校级重点项目的申报)。
三、立项原则
(一)实际原则。选题来源于教学实际,项目主持人能承担并实现项目的改革任务。
(二)实用原则。拟解决的教学问题准确突出,有一定代表性,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清晰,操作性强,能落地。
(三)实效原则。预期改革成果明显,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培养、课程建设与改革、实践教学建设与改革、学科专业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等教学实践成果,能实际运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
(四)直接认定原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直接认定为重点项目:项目孵化应用获得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项目对解决学校当前高等教育教学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并能取得实质性成果,且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认定评审后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项目。
四、项目经费
本年度立项项目经费将根据最终申报的项目数量及质量确定。重点项目经费额度将区别于一般项目,鼓励各学院自筹经费支持本学院的重点教改项目。
五、结题成果要求
常规形式:专著、论文。
推荐形式:教材、调研报告、教改方案、微课建设、教学软件、实验教学改革、校级平台建设、案例库、资源库等。
结题要求:原则上结题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22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字样(含课题名称和编号)。
六、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各单位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文件名格式为“单位全名+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如“×× 学院 张×× 课题名称”。
2.《2022年度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项目汇总表》(请各二级单位根据初评结果进行排序)(见附件3)纸质件一份,电子版材料文件名格式为“单位全名+2022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
3.学院立项正式文件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20日17:0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2-12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联系方式。行政中心教务处2-12办公室。联系人李云嫣;联系电话:42465985;电子邮箱:379257320@qq.com。
附件:1.2022年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22年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6月1日
附件1
2022年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应用技术型高校建设研究;
二、应用型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三、五大行动计划(新工科建设发展计划、艺术学科特色彰显计划、管理学科专业优化计划、大健康教育推进计划、教师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路径研究;
四、应用型高校校企合作及专业群建设研究;
五、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理论与实践研究建设;
六、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教学团队建设研究;
七、师范类专业协同育人合作研究;
八、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研究;
九、应用技术型高校课程建设规划研究;
十、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
十一、实验室安全与信息化管理研究;
十二、校外示范实践基地、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研究;
十三、教材建设与管理研究;
十四、体育、美育、劳育研究;
十五、应用型高校第二课堂建设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