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生园区党员服务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12 18:02:04  发布人: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浏览量:304

各二级学院、党员服务站:

为加强学生园区党建引领工作,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进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发展。按照《学生园区党员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重人科委〔2020103 )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学生园区党员服务站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优秀党员服务站

(二)优秀指导教师

(三)优秀站长

(四)服务之星

(五)宣讲之星

 (六)帮扶之星

二、评选条件及比例:

(一)优秀党员服务站

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政治引领、价值引领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成效显著;站长、组长思想素质好,工作作风端正,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乐于助人,无私奉献,无违规违纪行为;积极落实六进园区、文明公寓创建等活动,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

评选比例:按参评数量的15%评选

(二)优秀指导教师

评选条件:坚持立德树人,把握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引领方向,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党员服务站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党员服务站日常工作运转高效;积极推动六进园区、文明公寓创建等活动,工作成效显著。

评选比例:按参评数量的15%评选

(三)优秀站长

评选条件: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能够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所在党员服务站工作运行高效,成效显著。

评选比例:按参评数量的15%评选

(四)服务之星

评选条件:积极参加党员服务站各项工作,特别是在党员服务站组织的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学生社区服务和校园文明建设活动中,积极奉献,并取得突出成绩。

评选比例:按参评数量的5%评选

(五)宣讲之星

评选条件:积极参加党员服务站组织的宣讲活动,特别是在应征入伍、资助政策、就业创业和国防教育等活动中,积极参与,并取得突出成绩。

评选比例:按参评数量的5%评选

(六)帮扶之星

评选条件:积极参与党员服务站开展的学业帮扶、学习交流会等帮扶活动,善于探索帮扶方法、总结帮扶经验,在帮扶工作中成效显著。

评选比例:按参评数量的5%评选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

(一)个人申请(1210—12日)请符合条件的党员服务站、指导教师、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填写申报表(钉钉审批);

(二)学院推荐(1213日)。对申报人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

(三)学校审核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宁缺勿滥。坚决杜绝轮流坐庄等现象的发生和评优、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二)严格规范。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是评优、推优工作的责任人,对评选工作及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评优工作的实施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对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加强监督。学生工作部将对推荐审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公示期内师生通过有效方式提出的异议,将认真进行核实。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121312:00前完成钉钉审批。

联系人:梁堂洪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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