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21年6月1日,重庆大渡口区育才小学教师王红旭同志,为勇救两名落水儿童,献出了自己年仅35岁的宝贵生命。他的英雄壮举和感人事迹引起师生群众和社会各界强烈反响。王红旭同志以高尚的道德品质践行了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的大爱精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英勇壮举生动诠释了“四有”好老师的深刻内涵,树立了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他是教育系统学党史、干实事涌现出的青年教师杰出代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向王红旭老师学习的通知》(渝教工委发〔2021〕3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向王红旭同志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王红旭同志先进事迹
王红旭同志从教12年来,勤奋耕耘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育人成效突出,他始终把学生放在第一位,任劳任怨、师德高尚,关心关爱学生,深受学生爱戴,是学生的良师益友。2021年6月1日18时左右,在大渡口区中交茄子溪港江边,面对两名儿童意外落水,他丢下自己3岁的孩子,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义无反顾跳进江中奋力施救,在成功救起1名女童递给共同施救的同伴后,转身继续营救另1名被冲入江中的男童时,因回游途中体力严重透支,他将生的希望留给了孩子,耗尽全力将男童推向同伴,自己被卷入江中,不幸罹难,生命永远定格在了35岁。王红旭同志一腔赤诚爱党爱教、以生命托举生命、以大我彰显大爱的事迹感人至深,他的道德品质折射出的光芒熠熠生辉,感动着社会公众,更是全校师生学习的楷模和榜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王红旭老师英勇事迹的热潮,采取举办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用好网站、电视、“两微一端”、校报校刊等宣传载体,宣传好、学习好、弘扬好王红旭老师的先进事迹,并将学习宣传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大力学习弘扬王红旭同志崇高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教师先后提出了“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殷切希望,对广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提出“六要”要求,强调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引导广大教师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投身教育事业。王红旭同志将人生追求融入党和人民教育事业,体现了崇高的精神追求,以舍己救人的英勇壮举,深刻诠释了人民教师的精神品格,以至诚至深的教育情怀,彰显了教育世家的精神风范,以胸怀大爱的师者仁心,铸就了师爱永恒的精神丰碑。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以王红旭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为人师表、行为世范、潜心立德树人的品格风范,学习他心怀大我、无私奉献的至诚情怀,学习他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大爱精神,以对教育事业的责任、对学生的挚爱,守教育报国初心,担立德树人使命,做德才兼备的新时代好教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三、精心组织开展先进事迹学习活动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向王红旭同志学习的活动,将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相结合,与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同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思想政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学习贯穿融入到教书育人各方面、全过程,建立健全向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学习的长效机制。通过组织集中研讨、座谈交流、征文演讲、讲述师德故事、组织教师观看优秀典型事迹纪录片和以优秀教师为原型创作的影视剧,如《黄大年》《李保国》《一生只为一事来》等多种方式,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榜样看齐,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精神感召力,进一步激励我校教师和未来的教育工作者不忘初心使命。
四、持续推动师德专题教育走深走实
2021年5月10日,教育部召开了全国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经验交流暨师德专题教育启动部署视频会议,部署启动了师德专题教育,并将2021年确定为“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年”,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重点将王红旭同志先进事迹学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重要部署的举措之一,融入师德专题教育,持续加强宣传引领,提升广大教师政治素养和师德涵养,推动师德专题教育走深走实、入心见行。要把王红旭同志事迹作为师德专题教育的鲜活教材,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精神感召力,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弘扬奋进担当精神,发扬求真务实作风,不断开拓进取,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宣传、引导,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研究教师队伍建设的“政治含量”、“思想道德含量”,加快构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努力提升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二)要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切实有效、多形式、多渠道抓好学习宣传活动,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及时总结成效,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并做好学习活动的记录和总结。
(三)请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学习情况(学习记录、活动图片3-5张、优秀学习心得1-2篇等)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李鑫,邮箱:380853142@qq.com)。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干部人事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