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促进学术交流,激发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充分展示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提升对外宣传力度,促进学校建设与发展,培育办学特色,学校鼓励保存和展示学生优秀作品,加强对学生优秀作品的统一管理,学校制定了《大学生优秀作品收藏管理办法(试行)》,并经2021年6月7日校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21年6月11日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大学生优秀作品收藏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促进学术交流,激发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充分展示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提升对外宣传力度,促进学校建设与发展,培育办学特色,学校鼓励保存和展示学生优秀作品。同时,为加强对学生优秀作品的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收藏范围:艺术、设计类等原创有形作品。
第三条 收藏原则。
(一)保证质量。坚持宁少勿多,宁精勿杂,宁缺勿滥。
(二)作者自愿。凡收藏的作品,须经作者本人同意。
(三)所有权与知识产权归学校。凡收藏的作品,其所有权与知识产权一律归属于学校,学校可用于教学、展览、宣传、出版等非商业类活动,作者保留署名权。
第四条 收藏流程。收藏作品来源由作者所在学院负责组织。每年5-7月份对优秀作品进行收集,由二级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集中评选,提出收藏数目并附拟收藏作品的鉴定意见,填写《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大学生优秀作品收藏申请表》(附件1)、《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大学生优秀作品收藏汇总表》(附件3),报学校批准。作品收藏时,由学校与作者正式签订书面协议,并由学校统一出具收藏证书(附件2)。
第五条 补偿与奖励。对学生优秀作品的收藏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补偿为辅。在大力倡导学生热爱母校、捐献作品的基础上,根据收藏作品的质量、大小等给予作者适当的经济补偿。每年收藏作品补偿和奖励总额按学院核算 ,单个学院每年不超过2万元,单件作品上限不超过3000元。各类作品的补偿标准由所在学院具体拟定细则,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 经费来源。学校设立“大学生优秀作品收藏”专项经费,此项经费由学校教务处负责预算和管理。
第七条 收藏作品的管理。学校收藏的作品由学校图书馆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图书馆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对收藏作品应逐件登记造册,并严格藏品使用登记制度,确保藏品的安全、完好。作者本人因参展、出版等需要暂时借用的,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租借手续。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大学生优秀作品收藏申请表
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收藏证书
3.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大学生优秀作品收藏汇总表
附件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大学生优秀作品收藏申请表
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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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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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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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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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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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方式 |
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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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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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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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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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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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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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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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收藏证书
先生/女生:
您的作品 ( 件)已被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收藏,我校将妥善保管,永久收藏,特发此证。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年 月 日
附件3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大学生优秀作品收藏汇总表
序号 |
学院 |
作品名称 |
作者 |
作品数量 |
补偿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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