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人科〔2021〕27号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关于同意李东等8名同学休学的决定
李东,男,系工商学院经济学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学号:2018106076。该生因外出创业实践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现申请休学。
高禹,女,系工商学院会计学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学号:202018107313。该生因外出创业实践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现申请休学。
罗锦杰,男,系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学号:2019146033。该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现申请休学。
彭丽颖,女,系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学号:2019117017。该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现申请休学。
祝小燕,女,系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学号:2018108412。该生因外出创业实践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现申请休学。
黄炜竣,男,系计算机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20级本科学生,学号:20200114189。该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现申请休学。
陈昱錡,男,系艺术学院音乐表演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学号:202018124097。该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现申请休学。
徐开科,男,系护理学院护理专业2019级专科学生,学号:2019281420。该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现申请休学。
根据《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重人科〔2017〕181号)第八章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同意李东、高禹、罗锦杰、彭丽颖、祝小燕、黄炜竣、陈昱錡同学(自2021年3月起至2022年3月止)休学,复学后入相应专业年级本科学习;同意徐开科同学(自2021年3月起至2022年3月止)休学,复学后入相应专业年级专科学习。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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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工商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护理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与就业处,财务处,综合档案室。 抄送:李东、高禹、罗锦杰、彭丽颖、祝小燕、黄炜竣、陈昱錡、徐开科同学。 |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