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等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民族自信,抒发爱国情感,按照“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统一部署,近期面向全市青少年开展“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主题征文活动,现将《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工作要求,把征文活动作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抓实。
二、广泛动员,加强宣传。各二级党组织要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用好已有媒体资源,全面有效做好活动的征集、展示和推广工作。
三、落实落细,有序推进。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学院自身专业实际,全面高效推进该项工作开展。做好活动开展的情况报送,请各二级党组织撰写好相应稿件后,于2020年11月20日之前传至指定征稿邮箱631122241@qq.com。
党委宣传部联系人:裴珊珊 联系方式:42424587。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9月2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有删减)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教育工委,各高等院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等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民族自信,抒发爱国情感,按照“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统一部署,近期面向全市青少年开展“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征文作品要紧扣“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主题,以个人与民族、国家、社会和新时代的关系为角度,通过所见所闻、所学所思,抒发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强国之志。
二、征文时间
第一批征文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二)承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
(三)实施单位:“学习强国”重庆学习平台
四、征文要求
1.紧扣主题,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彰显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
2.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笔触生动,语言清新,感染力强。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适当。可以是记叙文、议论文、诗歌、散文等,也可以是学习心得、日记、主题调查报告等。
3.作品须为署名作者自己所写、首发。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严禁抄袭。
4. 征文标题要求。征文标题应以“【强国征文】+作品题目+学校+年级”的格式报送。
5.投稿者均须附作品对应文档,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电话、身份证号,注明学校、指导老师或指导家长。指导老师或指导家长的点评可以呈现在文末。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准确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作品后可以配发文章作者的师生照、同学照、家庭照、集体照及所在学校的建筑物、校园风光、校门校名校训等相关图片。
五、奖项设置
活动分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和大学等组别,将分别评选优秀作品并予以奖励。
六、作品刊登及应用
1.“学习强国”手机客户端在“强国征文”频道、PC端在“强国征文”栏目刊登。
2.“学习强国”重庆学习平台开设“强国征文”专栏集中刊登优秀作品,各市级媒体等联动展示。
3.“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发布入选“学习强国”全国平台作品展示目录。
4. 征文结束后,“学习强国”组织对作品进行评奖,并将优秀作品结集出版。
七、注意事项
1. 投稿人需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且享有全部合法权利,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则由投稿人承担法律责任。
2. 所投稿件一经选用,即视为投稿人独家、免费、长期授权本平台行使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的其他全部权利,包括该等权利的转授权。
3. 平台及其被授权人在不改变稿件原意的基础上,可以对所选用稿件作必要修改。
4. 平台选用的稿件,著作权人或其继承人以及著作权人所在单位仍可免费使用,如需授权其他人使用,则需要取得本平台的书面同意。
5. 本活动解释权归“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凡应征投稿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征稿通知的所有内容。
附件:报名信息表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