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评学评教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6-30 00:00:00  发布人: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浏览量:222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了解学风教风状况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持续贯彻落实《“三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重人科〔2019188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学校“三风”建设水平,重点加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根据《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学生评教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重人科〔201477号)文件要求,依据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对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工作规范要求,本学期从第17周开始开展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7周周五17:00—第19周周二17:00。(2020619日—2020630日)

二、评价范围

教师评学: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评价本学期所讲授的所有课程。

学生评教:本学期有课程学习任务的全体在校生评价本学期所学习的所有课程。

三、评学和评教方法(详见附件1

(一)教师凭工号及密码登陆学校新教务系统,在网页菜单的左侧点击“教学考评”进行评学。

(二)学生凭学号和密码登陆学校新教务系统,在网页菜单的左侧点击“教学评价”进行评教。

四、相关要求

(一)教师评学。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均要参加评学活动。

(二)学生评教。全体学生均应进行评教活动,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采取关联机制,即学生不参加网上评教无法查看期末成绩。本次评教为匿名评教,评教结果将用于教师的教学工作考核,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本次评教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各位老师的教学工作。

(三)结果运用。为有效提升每位教师教学水平,综合运用评教结果,本学期对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在各学院排名最后5%的教师,学院需组织教学督导委员有针对性地选择听课。经教学督导委员听课后评议结果与学生网上评教结果一致的教师,学院应通知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并安排学院教学督导委员帮助其改进教学。

(四)各学院应及时查看、统计、汇总本单位教师评学、学生评教的结果,并向相关班级反馈意见。同时,参评学生的个人信息,学院负责严格保密。评价结果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及时报送到教务处。

(五)教务处将对网上评价参与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未能按时完成网上评学评教的教学单位、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实时反馈,对参评率低于90%的教学单位,学院需根据反馈名单随机抽查部分人员,召开评学评教交流座谈会。

(六)请各二级学院在72日前,总结评学评教工作,及时上报:

1.学院评学评教结果汇总表;

2.学院评学评教结果分析报告;

3.学院评学评教工作总结(总结应包含学院线上+线下开展情况、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两要素);

4.针对学院排名最后5%的教师,教学督导委员听课评议及学院针对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高的整改报告(报送时间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课4周前);

5.请各单位做好评学评教中各项材料的归档工作。电子件发送至379257320qq.com,纸质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处3楼。(联系人:李老师,42465985)。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评学评教操作手册

 2.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学质量评价指标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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