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函〔2020〕6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按照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文件及我校《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重人科〔2016〕68号)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计划有关精神,以“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为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市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
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名额分配
全校总计遴选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1个,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工商学院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艺术学院 |
管理学院 |
政治与法律学院 |
建筑与设计学院 |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学前教育学院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体育学院 |
护理学院 |
备注 |
名额 |
4 |
4 |
3 |
2 |
3 |
3 |
4 |
1 |
1 |
4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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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实施
1. 各二级学院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项目实施办法,完善二级单位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请、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结题等事项的管理,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
2. 各二级学院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自行组织学生项目评审,采取等额推荐方式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级项目及拟推荐重庆市级项目、国家级项目。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原则上面向在校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专科二年级学生),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2020年6月19日前,各二级学院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1)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邹俊吉 联系电话:15922591747
附件:
1.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6月3日
附件1
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学院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立项年份 |
省(区、市) |
高校代码 |
高校名称 |
项目编号 |
项目级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学号 |
项目其他成员信息 |
指导教师姓名 |
指导教师职称 |
财政支持经费(元) |
校拨经费(元) |
总经费(元) |
项目所属专业类代码 |
项目简介(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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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立项年份:四位(2020)
2.省(区、市):各省(区、市)全名(如重庆市)
3.高校代码:五位学校代码(如:13548)
4.高校名称:学校中文名称全名(如: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5.项目编号: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编号规则:2020+5位学校代码+3位流水号、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编号规则:2020+5位学校代码+3位流水号+X、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编号规则:2020+5位学校代码+3位流水号+S(对应项目级别为国家级时,该字段无需填写);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编号规则:S2020+5位学校代码+3位流水号、省级创业训练项目编号规则:S2020+5位学校代码+3位流水号+X、省级创业实践项目编号规则:S2020+5位学校代码+3位流水号+S。
6.项目级别:填写国家级、省级
7.项目类型:填写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8.项目负责人姓名:第一主持人姓名(如张明杰)
9.项目负责人学号:第一主持人学号(如1000101)
10.参与学生人数:包括项目负责人、其他成员的人数
11.项目其他成员信息 :如李强/1000102,邱伟/1000103,张娜/1000104(若成员有多个请以英文状态下的逗号隔开)
12.指导教师姓名:如王伟,李明,张翔(若老师有多个请以英文状态下的逗号隔开)
13.指导教师职称:如讲师(指导教师姓名对应的职称请以英文状态下逗号隔开)
14.项目所属专业类代码:四位代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20年)》填写
15.项目信息表电子文档以excel格式发送指定邮箱493041282@qq.com,文件名为“**学院-2020项目汇总表”。
附件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教高司函〔2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深入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工作,现启动2020年“国创计划”立项项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各地各高校要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安排专项经费资助大学生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校级和省级项目培育的基础上,推荐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国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报送
(一)报送方式
按照建立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由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统一报送本地的“国创计划”立项项目(含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根据有关高校的工作基础,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遴选不超过1/3的优秀项目参加国家级计划。
(二)报送材料
请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登录网络平台完成项目报送(网址:http://gjcxcy.bjtu.edu.cn/,操作指南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提交2020年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填报完成后请正式行文报送我司,同时提交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
(三)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
四、项目经费
各地各高校要对“国创计划”项目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支持经费不低于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支持经费不低于10万元/项。高校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项目资助额度标准。
五、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2020年教育部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国最大的思政课。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源源不断的青春力量。
各地各高校要组织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社会工作者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org.cn,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详见大赛通知)。
六、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我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高校可根据情况组织“国创计划”项目学生向企业申报(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 徐源
电话:010-66096262,传真:010-66020758
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邮箱:xuyuan@moe.edu.cn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20年5月8日
附件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申报书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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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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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级别: |
□ 国家级 |
|
□ 重庆市级 |
项目类型: |
□ 创新训练项目 |
□ 创业训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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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实践项目 |
|
负 责 人: |
|
指导教师: |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 月
填 写 须 知
一、项目分类说明: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书请按顺序逐项填写,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达明确严谨。空缺项要填“无”。
三、申请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的人数含负责人在内不得超过5人。
四、表格中的字体小四号仿宋体,1.5倍行距;需签字部分由相关人员以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五、推荐上报的计划项目由学校分管领导在申报书上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教委高等教育处。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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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年 月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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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姓名 |
年级 |
学院 |
学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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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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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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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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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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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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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导师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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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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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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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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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简介(2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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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理由(包括自身/团队具备的知识、条件、特长、兴趣、前期准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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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方案(计划、技术路线、人员分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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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特色与创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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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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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经费使用计划(要求说明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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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完成预期成果(论文级别、专利、设计、产品、服务;创新实践项目需说明公司规模、营业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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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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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系部)意见:
签名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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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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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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