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立德树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巩固“党建领航”工程成果,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设立“党员教师示范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七个有力”党支部建设标准,通过选树典型、亮明身份、压实责任,引导广大党员教师立足岗位作贡献、争先创优当表率,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二、示范岗位设置
首批设立“教学科研先锋岗”“育人服务先锋岗”“管理服务先锋岗”三类示范岗,每年度评选一次。
三、主要职责
教学科研先锋岗:深耕教学一线,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教学质量评价优良。发挥科研攻坚作用,带头申报项目、发表成果。
育人服务先锋岗:深化党员结对帮扶,精准施策降低挂科率。抓实学风建设,深入课堂宿舍,提升所负责班级升学率与就业率。主动指导学科竞赛,带领学生斩获省部级以上奖项,提升学院学科竞争力。
管理服务先锋岗:作风正派,零有效投诉。优化办事流程,对师生诉求“接诉即办”,杜绝推诿。全力做好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确保教学设施设备高效运转,强化跨部门协同,全面提升学院行政效能。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中共正式党员,党性强、作风正,近一年内无教学(管理)事故、无师德失范(廉洁)投诉查实记录。
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党员群众普遍认可。
(二)分类申报条件
1. 申报“教学科研先锋岗”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近一年内须至少具备以下任意一项:
①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教改项目建设;
②主持或核心参与校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或有阶段性成果产出。
2. 申报“育人服务先锋岗”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近一年内须至少具备以下任意一项:
①所带团队(含班级、支部等单位)整体学风呈上升趋势;
②在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学业困难生转化、心理危机干预、考研/就业结对帮扶中,有可验证的帮扶成效;
③打造有影响力的主题教育活动或志愿服务品牌,获评校级及以上荣誉。
3. 申报“管理服务先锋岗”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近一年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效能过硬:业务流程清晰,对师生诉求响应及时,年度内无有效投诉,师生满意度较高。
②保障到位:高质量完成本职及交办任务,特别是在迎评检查、资产设备管理、实验室保障、经费报销等环节未因工作疏漏造成不良影响。
五、工作安排
申报:6月15日前完成《党员教师示范岗申报表》(钉钉表格);
评审:党总支综合考察,确定拟聘名单;
授牌:举行“党员教师示范岗”授牌仪式,接受师生监督。
六、管理考核
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考评”,对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评优;对群众反响差、履职不力者予以摘牌。
请各支部高度重视,广泛动员。
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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