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 关于建立二级工会组织的通知
日期:2018-06-12 00:00:00  发布人: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浏览量:5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今年3月底,学校召开了转设以来第一届教代会暨工代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教代会执委会暨工会委员会。按照《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应建立工会委员会。经学校党委同意,决定开展各二级单位工会组织的建立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和机关工会的建立工作在校工会的统一指导下,在各学院、机关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由学院、机关工会小组负责组织工会的建立工作,工会的建立方案由工会小组与党组织共同商定。

二、工作程序

1. 学习动员。各工会小组要在党组织领导下学习《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选举方案,广泛动员,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 推荐候选人。新一届工会委员候选人由工会小组、系或教研室等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由学院、机关本届工会小组同党组织研究后确定候选人员。候选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应选委员数的120%

3. 正式选举。召开工会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新一届学院、机关工会委员。

4. 委员分工。新当选的委员在学院、机关党组织的主持下进行分工。

5. 选举结果报批。选举结果(包括分工情况)经党组织盖章后报校工会委员会批准。

三、委员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爱校敬业,关心集体,热心工会工作,有参政议政能力、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年龄能任满一届(五年)的本单位工会会员。

四、组织设立及委员设置

1. 工会设立

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设立工会组织,共设立12个二级学院工会、1个机关工会。

2. 委员设置

各学院、机关工会根据本单位特点,设委员3-5人。会员数在50人及以下的单位,设委员3人;50人以上的单位,设委员5人;100人以上的单位,根据情况委员可增设至7人。设主席1名,可采用兼职设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女工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等职。

五、时间要求

各学院、机关工会建立工作要求在2018930日前结束。选举结束后,各单位将选举情况(选举时间、流程、结果及分工等)和《学院、机关工会委员登记表》纸质及电子版交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1. 工会委员登记表

2. 选票样本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6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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